临控职员是什么范围的职员
临控职员是以下范围的职员:
法院被实行人被公安部门网上布控的职员。
因为法院被实行人难找,物难寻的现象比较紧急,法院联合公安部门,打造“临控”失信被实行人的实行联动工作机制,由公安局运用公安机关云数据系统,通过网上布控,在被实行人用身份证住宿登记、购买机票、火车票、通过治安卡点等情形时,“临控”系统将自动报警,公安机关控制失信被实行人后,准时公告并移交法院处置。
2、临控职员会遭到什么限制
找法网提醒你,临控职员会遭到的限制有:
1.未经批准不能离开监视居住的处所;
2.不能会见别人或者通信;
3.不能干扰证人作证;
4.不能接触证据;
5.要或有关身份证件交实行机关保存;
6.在传讯的时候准时到案;
7.不能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8.其它。
“临控”就是对犯罪嫌疑人在肯定范围内采取的监视、控制,是一种侦查手段。国家为了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,而授权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量人身自由的办法。
临控职员可以自首吗
临控职员在符合自首的条件后可以成立自首。
《刑法》第六十七条 犯罪将来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的,是自首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被采取强制手段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学会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
犯罪嫌疑人虽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,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从轻处罚;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防止特别紧急后果发生的,可以减轻处罚。